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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自来水价格有调整!快看你家以后每月交多少水费~

  发表时间:2017年07月10日  点击数:13493 次
      据悉,此次调价范围为银川市三区(兴庆区、金凤区、西夏区)、综合保税区的城市供水价格,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,分“三步”逐年实施到位的方法进行。

      从2017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标准为:

      一级水价(12立方米以内/户·月,含12立方米)由1.70元/立方米调整为1.95元/立方米(含0.08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费用);

      二级水价(12立方米以上至18方/户·月,含18立方米,)由2.80元/立方米调整为3.28元/立方米;

      三级水价(18立方米以上/户·月)由4.00元/立方米调整为5.78元/立方米。


      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标准为:

      一级水价(12立方米以内/户·月,含12立方米)由1.95元/立方米调整为2.20元/立方米(含0.16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费用);

      二级水价(12立方米以上至18方/户·月,含18立方米)由3.28元/立方米调整为3.76元/立方米;

      三级水价(18立方米以上/户·月)由5.78元/立方米调整为6.46元/立方米。

 

     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标准为:

      一级水价(12立方米以内/户·月,含12立方米)由2.20元/立方米调整为2.40元/立方米(含0.16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费用);

      二级水价(12立方米以上至18立方米/户·月,含18立方米)由3.76元/立方米调整为4.16元/立方米;

      三级水价(18立方米以上/户·月)由6.46元/立方米调整为6.76元/立方米。

      根据规定,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,水价的分类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 特困户和低保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申报,经供水企业核实确定后,用水价格仍执行原价格标准。

      (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  记者:李鲲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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